2024年山东省医保报销比例新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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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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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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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在职职工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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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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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个人负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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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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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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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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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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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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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 :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达到80种,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并提高医保的覆盖率和使用效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