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居民医保 可以 转移至其他城市,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转移医保关系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
- 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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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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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 办理转入手续 :
-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需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 准备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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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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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况(如随迁家属),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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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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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确认转移条件 :
- 医保转移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暂停缴费状态、个人账户余额不小于0、出院状态、无历史欠缴记录等。
- 办理医保转移和续保手续 :
- 参保人员需在新参保地办理续保手续,并确认转移后的医保关系是否顺利接续。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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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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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地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转移前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