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在以下情况下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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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参保缴费 :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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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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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医保认证 :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医保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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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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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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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或药品不符合医保规定标准 :参保人员使用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不符合医保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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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 :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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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余额不足 :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余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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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或暂停状态 :参保职工账户属于欠费或者暂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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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错误 :医院或者药店上传处方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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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存在重复参保情况,须只保留现有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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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未激活或消磁 :参保职工医保卡未激活或者消磁等情况,须激活医保卡或者重新办理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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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项目或自费项目 :包括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购药,以及自费项目如美容整形手术、非医学需要的中草药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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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医疗机构 :就诊的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或没有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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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 :在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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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处于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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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 :住院期间不能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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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用药待遇 :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用药待遇期间。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浪费,并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