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简称“郑州保障办”)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管局”)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运营郑州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下是关于郑州保障办的详细信息。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职责
统筹管理保障性住房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郑州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格认定、分配和销售工作。该办公室的成立旨在通过整合资源,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编制和落实保障性住房计划
郑州保障办负责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与各部门的协调和合作,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资格准入和资金管理
郑州保障办负责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通过严格的审核和透明的资金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
建设和供应管理
郑州保障办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招投标、建设和供应等管理工作。通过科学的规划和高效的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交付。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组织结构
下设部门和职能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下设9个部门,职能涵盖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规划、准入、建设、分配和监察等各项工作。这种结构设置确保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能够全面覆盖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各个环节。
人员配置
郑州保障办的人员配置包括工程监督员、业务科室人员等,具体人数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合理的人员配置和高效的运营管理是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关系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隶属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接受其管理和指导。这种上下级关系确保了郑州保障办在政策执行和管理上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郑州保障办在职责履行过程中,需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这种跨部门合作确保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规划、建设和管理上的顺利进行。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运营郑州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其职责包括统筹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编制和落实保障性住房计划、资格准入和资金管理、建设和供应管理。郑州保障办下设多个部门,职能全面,人员配置合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房管局和其他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合作,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高效管理。
郑州保障办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郑州保障办,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住房保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 制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 房源管理:负责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发布、承租资格、配租方案等全过程管理。
- 监督管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住房的合理使用和退出机制的有效执行。
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
- 政策宣传与执行: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 资格审核与配租:组织和实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能够获得住房保障。
协调与监督
- 部门协调:与相关部门(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等)协调合作,共同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 监督与检查:对住房保障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郑州保障办在保障房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郑州保障办在保障房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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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申请人通过“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我要申请公租房”进行网上自主办理。
- 也可以在APP首页直接搜索“公租房”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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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
- 申请人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 各区线下窗口办理地址可以通过郑好办APP首页“统一预约”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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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郑州户口:具有本市市区户籍3年(含)以上,单身人员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等。
- 外地户口:持有郑州市居住证,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3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28周岁,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等。
- 新就业大学生:具有郑州市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已在本市市区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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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公示:
-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和公示。
- 各区国土房管分局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 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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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和配售:
- 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
- 分房一般先在各区的基层政务公开网站上面发布供应方案,然后电脑自动摇号配租,之后会公示配租结果,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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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 申请人登录“郑好办”APP,进入“郑好住·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模块,按照提示进行申请、选房、签约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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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公示:
-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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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和签约:
-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房配租,配租全流程通过线上进行,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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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登记:
- 申请对象根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在“郑好办”APP发布的房源信息,通过“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郑好住”网上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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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确认:
-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比对确认,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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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选房:
-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摇号确定购房家庭和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 购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郑好办”APP进行线上公开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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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和交付:
- 选房成功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郑州保障办如何申请
在郑州申请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申请条件
郑州户口
- 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市区户籍3年(含)以上。
- 年龄条件:单身人员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 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5年,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时点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 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 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 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1台,且非营运车辆8万元(含)以下。
- 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外地户口
- 户籍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 养老保险条件: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3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 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28周岁。
- 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5年,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时点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 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 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 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1台,且非营运车辆8万元(含)以下。
- 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新就业大学生
- 户籍条件:具有郑州市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
- 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
- 养老保险条件:已在本市市区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
- 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 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5年,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时点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 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 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1台,且非营运车辆8万元(含)以下。
- 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方式
网上受理
- 下载并安装“郑好办”APP。
- 注册并登录账号。
- 进入“一件事专区”,点击“住房保障一件事”。
- 选择“我要申请公租房”或直接在首页搜索“公租房”。
- 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
- 前往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
- 各区线下窗口地址:
- 金水区: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金水区政务办事大厅。
- 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 管城区: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西北角管城区政务中心。
- 中原区:华山路伊河路东北角中原区政务服务大厅。
-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380米路南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西北角高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住房保障专区。
- 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第二大街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 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