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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 跨市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流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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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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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参保人员可以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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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在异地就医期间,参保人员需要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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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具体比例取决于当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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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报销时,参保人员需要准备身份证、医保卡、医药费发票、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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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前,务必提前了解并办理好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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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确认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是否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便能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避免因无法直接结算而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