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干部也不是职工
社区工作者 既不是干部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工 。他们是通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党委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没有编制,也不是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属于“合同工”。
具体来说,社区工作者的构成主要包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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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干部 :即社区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通过选举产生,属于社区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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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 :一般是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社区工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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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则是乡镇街道编制内人员到社区兼职。
尽管社区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承担一些管理和服务职能,但他们并不属于行政、事业或工勤编制,也不享有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的待遇和晋升机会。因此,从职业性质上来说,社区工作者更准确地应被定义为“合同工”或“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