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异地医保备案 不需要指定一家医院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不再限定具体医院。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转诊转院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审批盖章。异地备案满6个月后可办理回参保地或变更至其他就医地。
此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需要先在居住地参保地社保局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备案时需要提交一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备案成功后,可以在指定的医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需要在备案的医院以外就医,需要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否则医疗费用也将不予报销。
因此,异地医保备案时,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就医地所在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而无需指定具体医院。如果需要变更就医地或医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