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情况较为复杂
物业停车费的归属问题主要 取决于停车位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 地面停车位 :
-
如果地面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那么这些停车位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
如果地面停车位是在建筑区划内,且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则其产权归属由开发商和业主通过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未作约定,那么其所有权就归属开发商。
- 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 :
- 如果是开发商规划的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那么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 特殊约定 :
- 如果在购房时,开发商与业主就停车位收益有特殊约定的,那么应按照约定确定停车位收益。
- 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管 :
- 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的受托管理者,他们的权利来源要么是开发商,要么是业主大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取决于它的委托方对特定的车位是否享有所有权。
- 公共收益账户 :
- 物业应当开设公共收益专门账户,不得与物业的其它收支合用账户,并定期将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的详细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
综上所述,物业停车费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涉及地面停车位且占用了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那么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则归开发商所有。如果存在特殊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物业公司作为受托管理者,其收费权利来源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并且需要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