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定价部门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停车服务费的定价部门。
- 收费对象 :
- 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主体和机动车停放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 停车服务费 :
- 停车服务费是指依法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主体,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等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 物业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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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分为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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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费包括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
- 非住宅停车收费 :
- 对非住宅户拥有的车位、车库实行市场调节价。
- 限时停车位 :
- 喀什市区设置有限时停车位,具体时间段为21:00至次日9:00,在此期间免费停车。
- 违法停车管理 :
- 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违法停车进行严格管理,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收费政策宣传与监管 :
-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需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的行政指导,建立监管制度,确保各项收费政策顺利实施,并充分考虑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停车收费的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