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元
呼和浩特市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19万元 。这一限额适用于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并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支付部分。具体到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和现金累计支付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人员支付限额为5000元,退休人员为6000元。此外,门诊医疗费支付的统筹基金和住院费用支付的统筹基金合并计算,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9万元。
对于住院费用,不同级别医院的支付比例有所不同。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二级及以下医院为8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标准根据医院等级有所不同,支付比例也随着住院费用的增加而提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参保人员应当关注当地医疗保障局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