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内异地就医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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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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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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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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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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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限额执行伊犁州规定的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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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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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外出异地备案且没有转诊,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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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不下降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5种慢性病均可按正常比例联网直接结算。
- 备案方式 :
- 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支付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APP、支付宝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微信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单位网厅、经办机构窗口、电话等多种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 直接结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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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原来的5种增加到10种,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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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资金、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极大缓解群众异地就医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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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长期异地人员备案后,在备案期间不能在乌鲁木齐市享受医保待遇。备案后6个月内不能取消。备案超过6个月从安置地回乌鲁木齐市时取消异地备案后才能恢复在乌鲁木齐市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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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长期异地人员备案手续时,需要签订银行代付协议,以便及时支付医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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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人员备案后,应在安置地所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提高结算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确保他们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