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计算
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在换医院时是 累计计算 的。这意味着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论在哪一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起付线都会累计计算。当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对应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后,参保人就可以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多次就诊的,起付线累计计算。已经由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起付线。此外,如果参保人需要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那么之前在较低级别医院已经累计的起付线金额可以抵扣在较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从而降低参保人的实际起付线。
因此,如果您在一年内更换了医院,之前在各级医院的起付线金额会累计计算,直到达到当前医院的起付标准,然后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这样的政策设计旨在确保参保人在一年内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减轻个人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