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主要由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来说,评审工作可以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直接组建的技术性机构承担,也可以委托给适宜的第三方机构。评审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社会参与、依靠专家、严格严谨、公平公正、纪律严明等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医院等级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通常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院不再悬挂卫生部的医院等级牌匾,而是统一悬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医院等级牌匾。此外,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可以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医院则按照总后卫生部的部署实施分级管理与评审。
综上所述,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主要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可以由其直接组建的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承担。评审工作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