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入厂满2年的员工可以享受的病假时长(即医疗期)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员工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员工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因此,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入厂满2年可以请3到6个月的病假;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上,入厂满2年可以请6到9个月的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