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 :
-
在备案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参保地普通门诊保障政策。
-
在备案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 省内异地就医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
- 跨省异地就医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6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50%。
-
到省外异地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备案 :
- 可以通过经办服务窗口、医共体牵头医院、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办理。
- 直接结算 :
- 经参保地备案上传成功的异地就医患者可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 手工报销 :
- 未在参保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转诊、备案等手续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由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
-
参保人员可以在“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
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
-
参保人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发生的就医费用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