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请3个月的病假: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员工,医疗期为三个月。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并且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也不足五年,那么他们可以申请最长三个月的病假。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员工,医疗期为六个月。因此,这类员工不能申请三个月的病假,但可以申请更长的医疗期。
特殊情况: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到三个月的病假,但如果员工的医疗期原本为三个月,且在24个月内未能痊愈,可以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