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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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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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 门诊慢性病 :
- 门诊慢性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
- 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 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 :
- 报销年限额为5000元。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报销额度因医疗机构级别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30%和20%。此外,还有门诊慢性病报销和镇级合作医疗门诊的年度限额。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