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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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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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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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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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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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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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 :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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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包括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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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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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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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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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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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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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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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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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 其他费用 :
-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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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参加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利用新农合进行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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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就医 :参加人员应尽早到定点医院就医,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报销待遇,减少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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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凭证 :在就医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凭证,以便在报销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