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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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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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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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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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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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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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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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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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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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 :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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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 :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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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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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市外医院600元,市区二甲医院4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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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75%补偿,定点医院按90%补偿。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保障农民的健康需求,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建议参保者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