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参保地的流程如下:
- 申请转出 :
- 参保职工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原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暂停本地医保关系。
- 申请转入 :
- 职工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受理后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资金与信息转移 :
- 原参保地收到函件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与相关信息转移,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资料寄给新参保地。
- 完成转入 :
- 新参保地收到资料后,为职工完成医保关系转入及个人账户资金到账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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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生成一式三份的《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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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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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为申请人办理参保手续,同时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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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填写《信息表》连同《参保凭证》一并递交给新就业地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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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需结清原参保地的医保欠费,确保无未结清的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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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原参保地的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或已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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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流程及作用:联系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准备相关证件,填写转移申请表,办理手续;有助提高生产力、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职工可以将医保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就业地,确保医保权益的连续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