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标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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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350元,比去年的320元上涨了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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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补助力度加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不低于650元。
- 门诊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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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了65%,比去年高了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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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方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 住院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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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高达85%,三级医院则为60%-70%,并且起付线标准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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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一级(含社区、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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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
- 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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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1万元,报销比例分段上调,最高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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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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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就医管理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这些新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标准,并优化大病保险待遇,从而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