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 不能同时报销 。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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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性 :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保,特别是其中的医疗保险部分,存在一定的冲突性。当个人同时参保这两项保险时,在出险后并不能同时享受两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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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性 :这两者都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所享受的待遇具有排他性。因此,在出险后,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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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报销 :如果两种医疗保险都参加了,可能会导致重复报销的情况,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在购买时需要仔细了解两者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避免重复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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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不能同时报销,建议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参保。如果需要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