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 村级层面 :
- 村干部 :村干部负责联系服务群众,宣传医保政策,组织保费收缴工作,并作为代收点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收取保费。他们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 县级及以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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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 :县级卫生局局长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卫生部门及其下属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合管局)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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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新农合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具体由医保科或新农合科负责。在一些地区,新农合可能统一归社保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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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一些地方已经将新农合的管理机构合并到医疗保障局,统一负责新农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在村级层面由村干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和收缴工作,而在县级及以上层面则由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这些部门和层级共同协作,确保合作医疗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