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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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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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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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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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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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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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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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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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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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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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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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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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年限额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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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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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设立有最高支付限额,以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这些报销标准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