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的
医保新规定对于两次住院之间的时间间隔并没有统一要求为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保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而两次住院的间隔时间要求在十五天或十五天以上方可继续享受医保福利。这意味着,如果两次住院不是由于同一疾病诊断,患者是可以办理医保住院的,且没有时间间隔的限制。但如果两次住院是由于同一疾病诊断,则至少需要间隔十五日才能再次申请医保住院。
此外,如果患者因病情需要,可以在定点医院医生的建议下,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处于紧急状况并同时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特定规则,也可以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因此,虽然医保政策通常要求两次住院之间间隔十五天以上,但并非绝对。患者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在医生的建议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下,缩短或免除这一间隔时间。建议患者在办理医保住院时,详细咨询医院和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