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集体户入学的条件要求如下:
- 法定监护人条件 :
-
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
- 申请材料 :
-
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
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
-
监护关系证明。
-
合法居住证明。
-
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
- 社保和居住要求 :
-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提供的居住证明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
-
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自购房者)。
-
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房屋者)。
-
租赁合同(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
-
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
- 积分申请 :
-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龙泉驿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积分需到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
- 其他条件 :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建议 :
-
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有效。
-
提前办理好社保和居住证明,确保连续缴纳和居住满半年的要求。
-
如果选择积分申请,需确保积分达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