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报销需提前备案并保留相关票据
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应服务。而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地方或情况下,则需要通过现金垫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方式完成。
(一)备案流程
-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
-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申请。
- 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顺利结算。
(二)报销材料
- 转外就医需提供: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原件)、转外就医审批单、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 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原件)、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三)报销比例与待遇
-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的,市内外报销比例一致。
- 异地急诊抢救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市外报销比例由市内标准的70%提高至市内标准的90%。
- 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项目 | 市内报销比例 | 异地急诊报销比例 |
|---|---|---|
报销比例 | 100% | 90% |
项目 | 长期异地备案 | 临时外出就医 |
|---|---|---|
报销比例 | 一致 | 提高至90% |
医保异地报销涉及备案、材料准备及报销比例等多个环节,不同情况下所需材料及待遇有所不同。为确保报销顺利进行,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随着医保政策不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将更加便捷高效,让更多参保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