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金额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报销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不同地区的一些报销标准:
天津市
住院报销: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75%、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救助起付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发布的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确定,救助比例为65%。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成都市
普通门诊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住院报销: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例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广东省
普通门诊报销: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门特医保待遇:进一步提升,具体报销比例和病种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宁安市
住院待遇: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6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5%。
普通门诊:在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年度起付标准5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云南省
住院报销待遇: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84%。
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江西省
普通门诊统筹: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以及在县中医院享受中医药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65%左右,县中医院40%,不设封顶线。
湖北省
普通门诊报销: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哈尔滨市
住院报销: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