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镇居民医保产检是可以报销的。根据最新的政策,四川省已经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产检费用纳入了普通门诊报销范围。以下是部分市(州)的报销标准和方式:
报销标准
成都: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或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时符合待遇支付条件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1000元。
宜宾:怀孕14周以上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可报销700元。
绵阳:住院时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可由职工医保按项目进行支付,而发生生育合规总费用在定额以下100%进行报销,在定额范围之上,可按定额报销。
泸州: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报销方式
成都:成都产检费报销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报销。
其他地区:一般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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