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后,门诊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直接结算的,具体如下:
备案成功且就医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如果就医的定点医院开通了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服务,那么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按规定选择定点医院
普通门诊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的门诊类型
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5 种门诊慢特病 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特殊情况
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查询方法
您可以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具体开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