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因患精神病是否被辞退以及是否由国家供养,取决于具体情形。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公务员因精神病是否会被辞退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公务员不得被辞退:
-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精神病属于疾病的一种,如果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辞退该公务员。
-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如果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精神疾病,属于因公致残,单位同样不得辞退。
但如果公务员因个人原因导致精神病,且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辞退处理,并发放辞退费。
2. 公务员因精神病是否由国家供养
公务员因精神病丧失工作能力后,其供养方式与普通公民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 病退处理:如果公务员因精神病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可以按照病退处理,享受国家提供的退休保障。
- 社会保险待遇:公务员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和退休保险,这为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
3. 总结
- 在医疗期内,公务员因精神病不得被辞退,单位需继续提供保障。
- 因公致残的公务员不得被辞退,并可能享受国家供养。
- 因个人原因导致精神病的公务员,医疗期满后可能被辞退,但仍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丧失完全行为能力的公务员可按病退处理,享受国家退休保障。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和第九十二条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