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在医疗场所行医属于非法行医,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未经批准擅自以医疗机构名义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所得的倍数计算,情节严重的,还会暂停医师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刑事责任: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或者死亡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