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教资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栏目时,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1. 填写原则
- 实事求是: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避免隐瞒或夸大病情。
- 具体描述:若曾患有某种疾病,需详细说明患病时间、治疗情况、目前健康状况等。
- 无病史情况:若没有既往病史,应明确填写“无”。
2. 填写方法
(1)无既往病史
- 直接在栏内填写“无”。
(2)有既往病史
- 疾病名称:准确填写曾患疾病的名称,如“肺结核”或“先天性心脏病”。
- 患病时间:注明患病时间,例如“10岁时曾患肺结核”。
- 治疗情况:描述接受治疗的过程,如“系统治疗一年半”。
- 诊断依据:如有相关诊断证明或病历,可简要说明,例如“曾在阜外医院确诊”。
- 目前状况:说明疾病是否痊愈或稳定,例如“现已痊愈”或“目前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3)特殊健康状况
- 若存在残疾或其他特殊健康状况,需在栏内描述具体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号)。
3. 注意事项
- 避免隐瞒:未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招聘。
- 避免夸大:只需描述实际情况,无需过度渲染病情。
- 提供诊断证明:对于曾患重大疾病或手术史,建议携带相关医疗证明,以便医生更准确地评估健康状况。
4. 示例参考
- 示例 1:10岁时曾患肺结核,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
- 示例 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阜外医院确诊,无需手术,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通过以上方法,您可以清晰、准确地填写教资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栏目,为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做好准备。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