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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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 学生、儿童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1. 普通城镇居民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1.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1. 职工医疗保险
  • 普通门诊:

  • 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限额为4000元。

  • 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限额为4000元。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年度限额为5000元。

  • 住院: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92%。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4%。

  • 医保大病保险:

  • 报销比例按金额分段累计,60%-85%,不设封顶线。

  1. 门诊特殊慢性病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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