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因病休学复学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政策要求,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办理复学手续的基本条件
- 休学期满:因病休学期限已到,学生需申请复学。
- 健康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学生已恢复健康,能够正常学习。
- 学校审核:复学申请需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批准。
二、具体办理流程
1. 申请复学
- 时间节点:休学期满后,学生应在开学初的1-2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 所需材料:
- 《复学审批表》(学校提供)。
- 县级以上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恢复健康证明。
- 休学期间学生行为表现证明(部分学校要求)。
2. 学院审核
- 学生所在学院对复学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由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
3. 教务处审批
-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批。
-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复学函文,并在学信网登记学籍异动信息。
4. 编入原专业
- 复学后,学生将根据休学前学习进度,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继续学习。
三、特殊情况处理
延长休学期限:
- 如果休学期满但学生仍未达到复学条件,可申请延长休学期限,需再次提交相关证明并经学校批准。
体检要求:
- 部分学校要求复学前需通过学校指定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以确保学生身体状况符合复学要求。
四、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所有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完整而延误复学手续办理。
- 关注学校通知:留意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复学通知,按要求完成相关步骤。
- 保留证明文件:复学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文件,请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
五、政策依据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因病休学的学生需经医院诊断,且缺课达到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方可申请休学。
- 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河南大学本科学生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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