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院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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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1. 农村合作医疗
  • 省内

  • 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起付线50元,补偿比例90%。

  • 二级医疗机构:县内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85%;县外市内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市外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5%。

  • 三级医疗机构: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市外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55%。

  • 未确定等级的政府办医疗机构: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市外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5%。

  • 民营医疗机构:县内起付线400元,补偿比例65%;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55%;市外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45%。

  • 省外

  • 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50%。

  • 二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补偿比例40%。

  1. 城市协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老年长者

  • 低级别医院(一类医院):报销比例65%。

  • 中等水平医院(二类医院):学生群体报销比例60%,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老年长者报销比例60%。

  • 高级别医院(三类医院):学生与未成年人报销比例55%,70岁以上老年长者报销比例50%。

  • 其他城镇居民

  • 一类医院:报销比例60%。

  • 二类医院:报销比例55%。

  • 三类医院:报销比例50%。

  • 住院报销

  • 自第二次住院开始,无需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

  1. 城镇合作医疗
  •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 住院报销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30%。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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