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有大病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居民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安排。以下是其主要特点和政策内容:
保障对象
覆盖人群: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无需单独申请参保: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自动成为大病保险参保人,无需单独缴费。
保障范围
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具体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等花费高昂的大病,符合规定的都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标准
起付线:起付线通常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一般不低于50%,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报销比例会逐步提高。例如,2024年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在不同费用段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2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5%;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
封顶线:部分地区对大病保险设置了封顶线,如2024年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为30万元。
结算方式
一站式结算:在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地方,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费用段的,可以实现即时结算,自动享受相关待遇,无需专门申报。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等详细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