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中,普通门诊费用的一部分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报销。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按照门诊处方购药发生的费用,超过600元后,就可以由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一部分。不过,报销是有上限的,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不能超过1200元,退休人员不能超过1800元。
支付比例方面,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退休人员为65%;二级医院在职职工为55%、退休人员为60%;三级医院在职职工为50%、退休人员为55%。
此外,对于门诊特殊药品,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按规定程序纳入门诊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并实行动态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统筹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疾病报销和门诊费用达到一定金额后的报销。具体来说,门诊类型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以及医保指定的疾病等医疗费用报销时即可使用统筹账户资金。
综上所述,广西医保中普通门诊费用超过600元后可以使用统筹账户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对于在职职工,最高报销限额为1200元,退休人员为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