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不住院自费后能否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相关情况及报销条件:
跨省异地就医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如果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已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且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那么在就医时可直接结算,无需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就医机构未开通直接结算服务 :如果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全额自费结算后,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
普通门诊 :在广东省内,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医保参保人员进行备案后,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可以直接获得医保报销,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 :参保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无需重复办理认定。
特殊情况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视同已备案,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补办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