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不仅仅只能报销孕妇生产费用,其报销范围涵盖以下几类医疗费用:
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的门诊费用。
慢性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用药费用。
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
住院费用
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等。
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等。
特殊治疗费用:如重症监护(ICU)费用等。
大病保险
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对居民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生育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分娩费用: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和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急诊费用
急诊抢救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包括急诊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