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关于“派出所让接人是否必须家属去”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规定和解释:
-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家属去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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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但没有规定一定要家属去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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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释放人员时,通常应通知家属去接人,公安部门会向亲属通报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等信息。
- 特定情况下需要家属去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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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拘留或关押的人在拘留期满后无法及时交付罚款或者履行其他法律义务,可能会导致继续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拘留或关押的人有家人或者亲友承诺并能够出具证明,愿意替被拘留人履行法律义务,可能可以通过家人或者亲友前来接人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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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的情形下,派出所通常会通知家属把被取保候审的人接回去,因为这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给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不用被羁押的机会。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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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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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处罚者拒绝提供亲属联系方式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公安部门有权不通知,但需在决定书中注明。
综上所述,派出所让接人并不一定必须家属去,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判断。如果被拘留或关押的人有家人或者亲友承诺并能够出具证明,愿意替被拘留人履行法律义务,可以通过家人或者亲友前来接人。在取保候审的情形下,派出所通常会通知家属把被取保候审的人接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