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的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设施 :
- 供氧装置、呼吸机、洗胃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导尿包、灌肠器、显微镜、火焰光度计、PH计、血球计数仪、离心计、自动稀释器、电冰箱、干燥箱、X光机、B超、脑电图仪、眼底镜、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材、储存柜、电休克治疗仪、体疗设施、电视机、录音机、紫外线灯、蒸馏装置、高压灭菌设施、洗衣机等。
- 病房设施 :
- 每床单元设施包括床、床垫、被子、褥子、被套、床单、枕芯、枕套、面盆、痰盂或痰杯、病员服等。
- 科室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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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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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等。
- 人员配置 :
- 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拥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拥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 房屋要求 :
-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2平方米,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 其他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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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5平方米,设有阅读区、休息区、游戏区等公共活动区,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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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内设有紧急呼叫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这些设施旨在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同时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环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