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休人员2025年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7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为60%,在三级医院为50%。
- 特殊病种 :
- 特殊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但通常会比普通门诊更高。
- 住院医疗 :
-
住院医疗费用中,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
对于住院费用,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 门诊统筹待遇 :
-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 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职工医保不设起付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5%,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8万元/年。
广西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在普通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医疗、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建议退休人员在就医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