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通常需要报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合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需要进行备案,以便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例如,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经参合地转诊备案后到省外就医,参合地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将规范化转诊信息报送至省级平台或国家平台。对于长期外出务工并建立稳定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应报销待遇;投靠子女的老年人和其他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可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待遇。暂不能参加务工地或居住地基本医保的,可经参合地备案后按转诊标准享受相应结报待遇。
不同地区的具体报备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参合地的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报备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