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二档的参保人 可以在医院使用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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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在绑定的社康中心首诊。如果社康中心无法明确诊断或无法治疗,社康中心会开具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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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转诊证明到社康中心所属的结算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金融社保卡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药品和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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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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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 转诊和急诊 :
-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
- 非结算医院 :
- 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 挂号费 :
- 深圳二档社保可以报销门诊挂号费,但报销比例为70%,具体金额会因医院不同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深圳社保二档的参保人可以在医院使用,但需要在绑定的社康中心首诊或办理转诊手续,并且报销比例和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医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