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狂犬疫苗的报销有明确的规定。 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根据新农合政策,二类疫苗是不允许给予报销的 。然而,如果办理的是住院手续,那么可以报销,而门诊产生的费用则不能报销。
具体来说,对于因被狗、猫等动物咬伤而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人员,如果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中心完成了全程接种,他们可以在接种后获得即时补偿。如果是在县外接种的,患者需要在接种后一个月内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补偿金额根据统筹地区确定,每人至少100元以上,对于死亡病例,如果接种费用不足100元,也会得到全额报销。
因此,如果被狗、猫等动物咬伤,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且办理了住院手续,那么新农合是可以报销狂犬疫苗费用的。如果是门诊接种,则不能报销。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