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民间中医侯元祥一家6人因涉及“妨害药品管理罪”被羁押三年后,于2024年12月30日重审判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共判刑25年并罚款3300万元。此前,他们曾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共判刑50年并罚款2980万元。青岛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黄岛区法院四次延期审理,最终以新罪名下达重审判决书,刑期由50年减为25年,罚金反而比初审增加了320万元。
根据判决书提供的数据,侯元祥一家五口人十年累计营收1100万元,平均每月毛收入9万元,不及一间中等药房的营业额,减去成本,平均每人月收入也就相当于企业员工中等收入,却背负3300万元罚金,意味着两代人将终生不得翻身。
此外,侯元祥及其女儿侯静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和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山东潍坊、淄博、青岛等地号脉问诊,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抗癌1号”“抗癌2号”以及“野生心脑汤”等中药制剂,销售金额1436万余元。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初,侯元祥一家四口,一审被处罚金共2900万元。2023年8月30日,青岛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这些信息表明,黄岛中医事件涉及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经过法院的多次审理和判决。因此, 黄岛中医事件的真相是真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