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元
根据最新的规定,太康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具体如下:
-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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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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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2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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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1950元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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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1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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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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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11.2元
-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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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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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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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20.9元
这些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建议相关企业和劳动者及时关注这一变化,确保工资支付符合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