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门诊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65%。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职工报销55%。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退休职工: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报销范围
报销内容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如果在三个目录之外的项目,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
慢性病患者:对于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在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报销,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70%,退休职工为75%,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2500元。
门诊慢特病:对于门诊慢特病患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报销政策更为灵活,具体待遇标准由各统筹区自行设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医保专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