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省外就医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比例情况:
安徽省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10%。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20%。
亳州市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为60%。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为50%。
南阳市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宣城市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泾县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河北省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转诊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10%。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20%。
全国范围内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